辩变骗(光华日报专栏)

翁诗杰的假象破灭

本文刊登于2008年10月17日的《光华日报》言论版

一场公开电视辩论,就暴露了一位政党候选人的素质。马华百万党员同志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走了一个“终生都在学习”的总会长,换来一个“假”总会长!为何说假总会长呢?你看原本被誉为形象良好、政党里面的良心派、敢怒敢言的代表,因为一场辩论就原形毕露。原形毕露不是因为经过双方辩论后,所提出的政见让人诟病;而是根本不愿、不要或是不敢接受辩论。

面对党内对手的挑战,都要如此闪避,难道华社还能期望他和巫统领袖过招,来个“废除新经济政策”的世纪大辩论?所以这不就是外界对翁诗杰存有的假象破灭了吗?

翁擅引经据典 蔡招架乏力

当初翁指蔡锐明不愿在Astro AEC电视台与他辩论,原因是以华语为媒介语,搞到大家还有点同情蔡锐明的。要知道翁诗杰擅长引经据典,不只是行动上“该出手时就出手”,讲话时也是该翘舌时就翘舌,时不时用上两句名句精华,叫二毛子蔡锐明如何招架得住。

但是,事情好像不是那么回事。蔡锐明反驳说,自己非常愿意与翁诗杰辩论,只是希望辩论能够用中英文双语进行,因为马华不能只注重单一语言。基本上,我们不能说蔡锐明的要求过分,可能他觉得使用双语对他来说比较舒服,而在马来西亚这个多元社会,使用双语在公开场合辩论也是符合情理的。加上翁诗杰不也建议马华要改走多元种族路线,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同样的戏码,只是换一家电视台,接着事态又发展至NTV7。Astro AEC是中文台,没法满足蔡的要求,NTV7作为一个多语电视台,跨语言的辩论不是问题。好了,现在蔡锐明答应辩论了,翁诗杰作为一名内阁部长用双语辩论,应该不成问题了吧?可是翁诗杰偏偏在万众期待下又不辩了!据悉,翁是最早答应辩论的马华领袖(AstroAEC及NTV7都有相关报道),现在事情发展至蔡渴望辩论,而一向来予人能言善道的翁改变初衷,相信是大家始料不及的。

让我们来逐一研究翁诗杰不辨论的理由:

有空开幕剪彩 无暇上台辩论?

第一、部门事务繁忙。辩论不是要你全天候24×7地参与,只需要耗一个晚上两小时的时间,难道连两小时的时间都抽不出来?翁诗杰不也时常出席一些新店开张典礼的非部门活动,难道这些活动会比辩论的时间来的长、来得重要?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很清闲吗?为何他有时间从槟州赶来和许子根辩论,而翁诗杰无法从布特拉再也驱车到南洋商报礼堂辩论?

第二,党内选举的对象是中央代表,不是全国人民,不需搞成如美国选举般。难道马华中央代表就没收看电视节目,通过电视直播辩论,让全国的中央代表知道你们的政见不是更快更直接吗?虽然不是大选,但是让非马华党员的华人及其他族群了解你在未来想要怎样领导马华,会有问题吗?

除非翁诗杰认为马华要怎么搞是马华的内部事务,无关华社甚至是全国人民的事;否则谁说不能像美国大选那样举行电视辩论?槟州土地弊案难道又关我家的事,为何我还要追看林冠英和许子根的君子之辩?那是因为我想了解,谁更加有能力治理这个国家,谁能够以理服人啊!

辩论邀请多 顺得哥情失嫂意?

第三,不需厚待一家媒体,但又不能接受每家媒体的辩论邀请,以免被人批评耽误部长职务。我国有可能办电视辩论的电视台屈指可数,而据知发出邀请的只有Astro AEC和NTV7,前者的辩论早已因为语言的问题而夭折。如果根据翁诗杰的说法,好像举国的电视台已经发出邀请,他不忍厚爱一家而割爱全部。可是现在明明只有NTV7一家,翁诗杰给予的理由又何从成立呢?

翁诗杰反反复复的立场,看来已经令NTV7抓狂。NTV7罕有的在新闻时段播放有关翁诗杰不来辩论的新闻,要求翁诗杰重新考虑,不然辩论会将改为蔡锐明的独家政见论坛云云,言下之意不外是“你不来是你的损失,论坛照办不误”。NTV7总编辑莫欣阿都拉(Mohsin Abdullah)甚至在其《星洲日报》专栏中,交待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说:讽刺的是,“翁诗杰是马华首批赞成总会长竞选公开辩论的其中一员”。

至截稿为止,事情的最新进展是:NTV7在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劝告”下,电视直播被腰斩并改成延迟转播。

不晓得这是否与辩论会变成蔡锐明的个人政见发表会有关,使到他发表政见的最后机会也被腰斩?我们要不要也学习翁诗杰的推理技巧,因为他说他在TV2的《你怎么说?》手机短讯民调败给蔡锐明,推理出因为他没有动员人投票给他,换句话说——是蔡有那样做,所以会赢;那蔡锐明原本直播的政见发表会临时腰斩,并择日延播,间中究竟发生了什幺事?就让我们用翁氏推理法,慢慢理出一个头绪来吧!

歧视成本VS种族关系法

本文刊载于2008年10月1日的《光华日报》言论版

无可否认,种族关系的确是棘手的世界性问题。不单是马来西亚,任何拥有超过一个多数族群的国家,都会面对这个问题。我国的族群神经因为阿末伊斯迈一句“华人是寄居者”,再次变得敏感起来。华社除了惯性地谴责阿末伊斯迈的种族论调之外,也开始讨论草拟种族关系法令,以制止所有关于种族歧视的行动与言论。 

 让我们先为阿末伊斯迈的寄居论定义,阿末伊斯迈会说出这番话,显然的对华人带有非常深的偏见,以致他认定持有公民权的几代华人,只是寄居在马来西亚。不过他的言论还未转化成歧视行动;除非政府受到他的言论影响,进而拟定如“寄居者一律不准投票”的政策。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不只是阿末伊斯迈有偏见;我国华裔普遍上对其他族群也带有偏见。 

要消除一个族群对另一个族群的偏见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其难度绝对比兴建什么鸟巢还来得高。因为这是人类主观认知的问题,偏见是一个人从他对人与事的观察、交往、经验而累积形成的,这必定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过程。 

 

我们都知道,新经济政策一直被当权者标榜为扶弱政策(affirmative action)。但是却因为该政策是用来针对最大政治力量的族群,所以也可以被称为“逆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美国经济学教授索威尔在其著作《看穿政府的把戏:活用经济学》里提到,一位赞同扶弱政策(文章没有说明是否为新经济政策)的领袖表示:“不论马来人能做什么,华人都可以做得更好,而且成本更便宜。”而他也不是唯一持有如此观点的领袖。显然的,认同新经济政策的人,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所有马来人都是弱势者,他们都在“逆向歧视”马来人。造成这种观点的主因无非偏见,因为偏见让我们无视许多弱势的非马来人存在。 

至于种族关系法令是否为解决歧视的良方,那可不一定。由于确实的种族关系法令内容还未出炉,所以我们不便在此妄下定论。我们只能参考拥有反歧视法律的国家,他们的实际情况是如何。 索威尔指出,法律的功效是立竿见影的。举个例子,原本抱持歧视观点的雇主,现在有了停止歧视的动机,以避免受到反歧视法律的制裁。 

不过凡事有两面,如果反歧视法规定雇主所聘用的员工,必须反映当地的族群人口比例;尽管该雇主并未进行歧视,只是他的工厂刚好座落在少数族群聚集区,怎样都无法达到反歧视法所要求的族群比例。为了避免触犯法令,雇主只好选择把工厂搬离,结果是少数族群因此丧失更多的工作机会。 

  

相较于法律,索威尔倾向认同歧视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更能遏制歧视。相信此理论者,基本上也认同人会以自己为中心点,凡是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举个例子,一位职业篮球队的白人经理不可能不聘请一名出色的黑人球手,因为他负担不起歧视黑人的成本。同样的,如果阿末伊斯迈继续发表他的寄居论,他位于槟城的油站生意可能会一落千丈,甚至是面临倒闭的厄运。 

  

法律绝对不是解决种族关系紧张的万灵丹。只是我们的情况特殊,可能我们的领袖连歧视的成本都可以不顾,才会迫使我们讨论种族关系法令的必要性。法律会不会成为转机里的危机?老实说,我也没有答案。 

 

铁了人民变天的心

本文刊载于2008年9月24日的《光华日报》

 

916过了,我国的天空依然没变,可是民心自308政治海啸后已经思变。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表示,变天纯属技术上的问题,并且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不过,也有许多看法认为安华现在还无法拉拢到确实足够的跳槽人数,这里说的确实是已经获得签署的跳槽协议书。愿意跳槽的国阵议员,个个都是政治老鸟,你说他们会在政治部人员的跟踪监视下,天真到签署跳槽协议书吗?当然,会见安华并表示如果变天成功,愿意追随其步伐的议员肯定不在少数;不过这些都是口头承诺,没有实际的作用。这些议员都知道自己搭上了“马来西亚的铁达尼克号”,眼看撞上了冰山,船却没沉。现在还不是跳船的时间,因为要跳也是等船接近沉没时,和其他乘客一起跳。否则,现在就跳出去,营救船只还没来到,可能换来两头不到岸的下场。 

  

国阵领袖口口声声说安华的变天大计只是虚张声势,又不愿掉以轻心,所以才会有所谓的51名后座议员去台湾考察的政治闹剧上演。经国阵这么一搞,916的变天课题已经被炒成国际课题,安华在国际社会再次声名大噪。虽然916变天不成,却把国阵领袖搞得个个晕头转向,也再次证明安华是一个善于部署策略、主导议题、牵动媒体焦点的炒作能手。自308大选后就处于下风的国阵,为了扳回劣势及被动的地位,逐祭出内安法令这张王牌,在短时间内逮捕了拉惹柏特拉、陈云清及郭素沁。虽有黄袍加身,素有爆料天王及网络狂人之称的拉惹柏特拉,还是逃不过内安法令的魔掌,只因他那“天塌下来当被盖”的性格,一边爆料一边放话挑战政府逮捕他。加上他爆的料又是话题极度敏感的蒙古女郎诈尸案,一宗牵涉我国未来首相人选政治前途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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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峇东埔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峇东埔补选被视为安华的政治翻身战,而峇东埔的选民更是身负重任,间接代表全国人民投下他们手中神圣的一票。这样子说或许会引起好多峇东埔人的不满,投票给谁原本就是他们身为峇东埔人的事情,何时轮到我们这些外地人来指指点点?是的,我们确实没有资格要求他们把票投给任何一个人,身为马来西亚公民,我们只能期望峇东埔人投多元政治一票!因为投选多元政治的代表,才能让我们走出种族及宗教的泥沼,摆脱陈腐迂回的旧格局!
 
峇东埔补选已经成为国阵与民联的中期评估考试,现在是选民为他们打分的时侯。成绩中规中矩的,我们勉强还能让他过关,毕竟他们需要一些时间来磨练;成绩已经一败涂地了却又不知反省的,凭良心说很难再给机会了。试问世上谁没犯错,可是犯错后没改过甚至没悔过的话,叫人如何有信心再给一次机会?
 
俗语说:“老黄卖瓜,自卖自夸”,不管是来自国阵或民联,肯定是力捧自己的候选人。因此他们卖花赞花香的话,你无须费神听太多。重要的是听一些“政党良心”的意见,杜乾焕博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杜博士在退出民政党后,即在第一时间为安华站台,公开支持安华所领导的改革运动。同样的,他的支持并非国阵所要求的盲目愚忠,而是带有条件的,即支持安华推动新经济议程以拉近贫富鸿沟。他还说,若有一天安华滥权,他也会批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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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的年度经典文告

独立新闻在线:“我们不当邪恶胳臂一份子”马华七支会促公布鸡奸案证据

马华雪州八打灵再也北区七个支会发表了一则文告,虽然不是什么中央宣传局的手笔,但是却堪称本年度马华最掷地有声的文告。其中我认为最经典的是这一段:“这项彻底失败的“虚假控诉”已经给马来西亚的经济造成难以言喻的破坏,也伤害了马来西亚国家的尊严。现时,马来西亚已经是被比拟是非洲落后国家津巴布维 (Zimbabwe)以及其他专制独裁的国家。我们的良知不允许我们充当执法集团邪恶胳臂的一份子,捏造证据对付我国的一个公民。”

当我读完整篇文告后,一时还难以相信这是号称代表马华千多名党员所发表的文告,因为印象中自安华十年前面对第一项鸡奸指控至今,马华不是保持沉默,就是落井下石;最近来自马华高层评论安华鸡奸指控的则是来自马青总团长廖中莱,他批评安华“走后门”,企图利用回教法摆脱鸡奸指责。 不知廖中莱在发表批评安华“走后门”的文告时,是否有想到他可能面对的法律行动。难道他忘了他的同僚魏家祥在去年马接州议席补选期间,指安华“前后都可以”,结果被安华起诉诽谤,要求索取马币一千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吗?不过,可能廖中莱的文告只是以中文书写,并没有翻译成国文,所以安华对有关指责不知情。如果将该文告翻译成国文,相信安华还是会保有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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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奸、谎言、连续剧

本文刊载于2008年7月21日的《光华日报》

有人说,安华鸡奸疑云就像是一出高潮迭起的电视连续剧,你永远也猜不到下一幕的剧情,因为一直会有新的演员及剧情加入,让你看得目瞪口呆,再看下去就呆若木鸡,而我看了十年已经是麻木不已了! 

十年前的鸡奸案是安华与敦马不咬絃的后遗症,十年后的鸡奸案则是安华所领导的民联崛起,并和政府短兵相接后的另一宗悬案。安华在饱受6年的渎职罪牢狱之灾后,鸡奸案上诉得直,联邦法院小组以二比一通过推翻原判。那时的主审法官说,由于案中的主要证人供辞有出入,报称的案发日期也多次改变,因此决定推翻原判。十年前的鸡奸控状指安华在1993年1月至3月期間的一個傍晚7時45分,在蘇瑪位於孟沙的TIVOLI VILLA豪華公寓,雞姦旺阿兹沙的司机阿茲占。问题是这项控状一共修改了两次,第一次控方基于“打字错误”而要求把日期从1994年5月改到1992年5月。控方最后发现1992年时TIVOLI VILLA豪華公寓竟然还未建竣,才再次要求将时间改成1993年1月至3月期間。难道你不认为这就像拍一部戏?导演发现剧情不符,修改剧本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这却活生生的在我国的法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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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不平凡的私家侦探

本文刊载于《光华日报》 15/7/2008

私家侦探兼前政治部警员巴拉,在不到24小时内撤回其宣誓书中7段与纳吉有关的内容。此外,他也在第二份宣誓书中,要求收回第一份宣誓书的所有内容,并称第一份宣誓书是受人威胁才立下的。由于事发突然,坊间对于巴拉的第一份宣誓书还来不及自行判断其真实性时,已经看到巴拉撤回第一份宣誓书,这才不得不叫人觉得惊奇,并且让人倾向于相信第一份宣誓书的内容。

巴拉的反常举动引发了多个疑点,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能理解巴拉为何会有如此举动,而那两份宣誓书,哪份是真?哪份是被迫立下?在没有得到警方的调查及呈上法庭检控前,只能交由读者自行判断。除非检控官根据刑事法典199条文规定,任何人若在法定宣誓书中,作出虚假的声明,可被视为提供假证据,罪成者将面对罚款和最高3年的徒刑,并援引此条例将巴拉提控上庭,那么我们就能从公正的司法审讯中得到真相。蒙古女郎命案第一被告阿兹拉的辩护律师哈兹曼也同意,由检控官来决定是否对巴拉采取行动;而有趣的是蒙古女郎命案第二被告西鲁阿兹哈的辩护律师哈斯纳则认为,巴拉应该坚定地维护自己在旧有宣誓书的每一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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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津贴的两难

此文刊载于2008年6月3日《光华日报》言论版。

作者:吴仲顺

随着最近国际石油价格突破130美元,并向150美元大关挺进时,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沙里尔终于按捺不住,表示一旦制定好津贴机制,燃油便会以市价出售。

他也预测,最快多四五个月就会落实此措施。如果根据分析员的计算,倘若政府没有津贴,我国的汽油的零售市价应是每公升马币3元或以上的话,沙里尔的谈话是否意味着我们即将迎接高油价时代的到来?

我国每年花费超过300亿元作为石油津贴,随着国际石油价格不断飙涨,检讨此津贴制度确实合时宜。另一个关键的检讨时机是308大选已过,国阵政府可以避开选民不满汽油高涨而投下发泄的一票。在我国政局趋向两线制时,在野的民联也有必要明确表达对石油津贴的立场。

至于投民联一票第二天马上降油价的哗众取宠策略,在这油价高涨的大趋势下也显得不切实际。就算我们有能力这么做,也会因为无限度的津贴政策而拖垮国家经济。

作 为蕴油量丰富的小国汶莱,其汽油津贴费自2004年至2007年激增四倍。虽然这让汶莱国民享有低廉的每公升0.53元文莱币汽油,但是这也使到汶莱政府 不得不对浪费能源的国民严加批评。如果津贴能够带来附加价值则津贴未必是坏事,可是以津贴石油这种非再生能源的角度来看,肯定不是长远之计。

石 油津贴另一个备受争议的地方,在于它并不属于扶弱政策的一环,反而是经济能力较富裕的有车阶级受惠。不过碍于我国公共交通不完善的原因,汽车在我国已是一 种必需品。为此,政府有意提高豪华汽车的路税,让那些有能力购买豪华车的人付更多的税,变相补贴那些只有能力购买代步工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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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代表,不缴税

此文刊载于2008年5月5日的《光华日报》,题为“民盟的改革逻辑”。

308政治海啸后,支持在野党者无不感到欢欣雀跃,并且期盼着五州民联政府宣布一个个的好消息。基本上,大家都可以谅解民联州政府需要一些时间去了解、熟悉州政府的运作,然后才能做整顿工作。过去一个月,各州民联政府相继宣布一些“糖果”性质的好消息,如免还罚单、免费看足球赛等等,这些宣布充其量只能让人民过过瘾,让苦闷了50年的人民有一个慰藉。但是,人民的要求又何止简单呢?

可喜的是,各公民社会及压力团体在政治海啸后依然保持清醒,继续在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方面向各民联州政府施压。首先,由公选盟为首的“地方政府选举联盟”就率领代表团会见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行政议员,要求州政府尽快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而该组织也非常地讲道理,给予州政府两年的时间来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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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地契还是租约?

此文刊载于2008年4月8日的《光华日报》,题为“要地契还是租约?”,部分内容已被删减。

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在召开第一次州行政会议后,就宣布州内134个华人新村将获颁永久地契,预料有50万名新村人口受惠;而州内的马来重组村村民也同样受惠。一直以来,霹雳州华人新村的临时地契年限是30年,后来延长至60年和99年。延长地契年限的地价,是根据新村所在位置及住户面积而定。

莫哈末尼查的宣布,犹如掴了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定一巴掌。因为在今年农历新年初二时,黄家定还带着首相到 美罗冷水河主持颁发30年租约予931名农民 。当时他还大言不惭地对媒体表示,他的部门在2006年就成立工作队,收集非法农耕地的资料,并提呈予霹雳州政府,结果经过这两年来的努力,终于获得霹雳州政府发出30年的农业地契予931名来自冷水河、拱桥及瓜拉光一带的农民。3月6日,国阵宋溪区州议席候选人伟拉辛甘也在投票前夕披露,霹雳州政府同意,在美罗马赛地城延长3年租期,一直至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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